各部门:
根据学院《开展“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学习教育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完善制度。各部门必须对学院的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确定哪些规章制度予以保留,哪些规章制度需进行废、改、立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
二、“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
叁、“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担负起部门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并在6月17日前将清理结果(附件)反馈给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苍产蝉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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