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商贸人[2013] 9 号
各部门:
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2-2013学年总结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核安排
1、参加总结考核范围:入职叁个月以上的教职工。
2、总结内容
1)本学年完成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要把参加“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收获体会融入到部门和个人工作总结当中;
2)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3)对学校和本部门工作的建议。
3、考核办法
1)参加总结考核人员将“教职工总结考核表”(见附表1)填好后交部门考核评价。
2)教职工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20%(以学院审定的为准),其他等级不设比例。
二、评优评先安排
1、参评人员及部门:学院所有教职工及各部门,院领导不参评。
2、评选项目及推荐名额
设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和表扬奖,其中:
先进集体:2个名额,其中四系一部1个,行政教辅部门1个。
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及表扬奖:总推荐名额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25%,最终评选结果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3、评选方法
1)分设评选小组(见附表2),由评选小组组长组织评选推荐。
2)按名额评选推荐学院先进集体和本评选小组的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及表扬奖名单,并分别填写附表3、附表4,其中“先进事迹介绍”需300-500字。
3)人事处将各评选小组评选推荐的结果及材料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4)公示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无异议后报董事会批准。
4、评优评先基本条件
先进集体条件:
1)本部门教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未出现违纪事故或教学事故。
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习及各项活动。
3)团结协助,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形成较强的集体凝聚力,出色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和评建任务,未发生无原则纠纷。
4)积极开展和参加学术活动、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在课题立项、成果获奖和论文发表等方面成绩显著。
5)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措施,未出现安全事故。
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章守纪,履行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师德高尚,严谨笃学、爱岗敬业、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关爱学生,有奉献精神;
3)治教严谨,圆满完成本学年教学任务,工作业绩明显,有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教、科研活动、校内、外专业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建设以及课程建设,认真完成评建工作任务。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精神强。
注:具有以下情况的教职工不能评为优秀或表扬:2012年10月(含10月)后入职的;本学年发生叁级以上违纪责任事故或教学事故的;本学年内连续请假(含事假、病假、生育假等)超过15天的。
5、奖励办法
1)先进集体颁发锦旗,奖励1000元。
2)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及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00元;表扬奖每人奖励300元。
叁、时间安排
学年总结考核及评优评先时间由各部门、各评选小组自行安排,请各部门和评选小组于7月5日前分别将“教职工总结考核表”(附表1)、评优评先推荐表(附表3)及所推荐先进个人材料交人事处。
附表:1.2012-2013学年教职工总结考核表
2.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分组名单及推荐名额
3.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推荐表(先进个人)
4.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推荐表(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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