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院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4年4月5日—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农历叁月初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一)补4月5日公休日,4月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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