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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对于2014年暑期放假及新学期开学的通知

作者:总管理员 时间:2014-07-02
各部门: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对我院2014年暑期学生、教职工放假及新学期开学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开学日期

1.2012级学生执行《延长2012级学生第四学期在校上课时间的实施方案》,8月1日学生开始进入公司顶岗实习。2012级学生可从方便顶岗实习及就业的实际出发,可选择在延长上课期间提前缴费注册。对在延长上课期间没有缴费注册的学生,须在9月4日—9月12日完成报到缴费注册。

2.2013级学生7月10日开始放假,9月9日报到注册,9月10日正式上课;

3.2014级新生9月13日入学报到,15—26日军训及入学教育,27日休息一天,28日正式上课。

二、教师、行政人员放假、上班日期

1.专任教师7月11日开始放假(暑期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放假时间为8月1日),9月5日返校上班。

2.行政人员7月14日开始放假(暑期有行政工作安排的行政人员放假时间为8月2日),9月4日返校上班。保卫处、招生办以及后勤处(8月1日后)根据工作实际,暑期需要安排人员上班的,另行报告专项报批。

3.新入职的教职工须在9月5日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入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叁、暑期上班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

四、几点要求

1.学生处、各系要认真组织好假前学生家长联系报告书的填写与寄发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

2.放假前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并督促假后按规定日期返校。

3.暑期上班人员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循学院上下班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及教学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保卫处要做好校园重点部位的巡查和门卫来访登记工作,确保学院、学生财产安全;后勤处要切实履行后勤保障职能,确保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

5.新学期教职工要在规定日期返校上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的要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报人事处。


附件:1.暑期上班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

2.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学院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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